
招标信息Bidding Information
深圳市龙岗区同心实验学校光伏运营及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同心实验学校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同心实验学校光伏运营及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实施交易,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ZXDL-2026-00697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同心实验学校光伏运营及配套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资料、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者总机构)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至少需载明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所涉及民事责任由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者总机构)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承担】,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者总机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资料。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或者总机构)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所涉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根据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操作要求,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先行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址为: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register。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6年9月9日
2.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6年9月20日下午14:30分
3.交易文件获取地点(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开标日期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9月2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26年9月2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红棉路211号颐安都会中央(Ⅲ区)1栋夹层07-1S-2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6年9月15日14:30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ggzy.com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红棉路211号颐安都会中央(Ⅲ区)1栋夹层07-1S-207),逾期不受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3.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cxszzx.com。
3.2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其他事项:
4.1交易文件澄清/修改事项:重要提示:“提出交易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交易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交易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交易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质疑期内向交易平台递交书面质疑函。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提起投诉的权利。
4.2交易平台有权对成交(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同心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西叶北街
联系方式:彭老师,0755-28260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红棉路211号颐安都会中央(Ⅲ区)1栋夹层07-1S-207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55-84862406,15914035612
公司网址:https://www.cxszzx.com/
E- mail:3339748349@qq.com
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帐 号:442015585000525308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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